看到不少言論說:「證據影片勒?沒有就錄影就是假的啦!想紅啦!」
我就不禁懷疑,這種人出門都24小時開錄影在蒐證嗎?不然為什麼要求被害者要提供影片?
還是他覺得女生出門就只能穿高領長袖長褲,戴手套穿靴子,最好前後都掛秘錄器,或是360度無死角的攝影機,最好再跟一台空拍機蒐證?
那我反問:「那為什麼不是男生裝這些裝備呢?」
重點是,只要保持基本的尊重和禮貌,大家根本不用裝什麼攝影機和錄音機不是嗎?
這不是很基本的嗎?
但喊著女生穿很短被騷擾活該,靠賣寫真的人本來就有被騷擾的覺悟,誰叫你要穿低胸活該被抓一把...的這些人,很多都喊著要光復中華文化,要復興中華倫理四維八德,道德淪喪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啦!
這一群人重複性超高,一邊喊著要四維八德,一邊檢討被害者。
生平最看不起的就是這種人,絲毫不尊重他人的獨立性與個體性,但永遠要他人尊重自己,還大喊自己最重視倫理道德...
遇到這種人,就不用跟他說道理,反正他的邏輯早已失控,他的尊重只限他人對自己,他的倫理只有老人永遠是對的,這種我都一律封鎖、消音、刪友,現實中就當他空氣,完全無視他即可。
先尊重他人,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,有很難嗎?